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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可通过录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和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验证发票领购的基本信息是否一致。
(1)查询普通发票时,请先在“发票代码”栏输入普通发票右上角的12位发票代码,然后在“发票号码”栏输入8位发票号码:即按发票右上角的8位发票号码输入。
(2) 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请输入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和发票右上角的8位发票号码。 (3)请从发票上查找、确认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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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发票代码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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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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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本查询系统范围仅限于2006年1月1日以来南京市国税局发售的发票(不含印有销货企业名称的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)。
(2)发票查询只能说明该代码、号码的发票是否为税务机关发售过,不能鉴别证明该发票的真伪。如需鉴别,请您携带发票原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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