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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说明

    用户可通过录入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和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验证发票领购的基本信息是否一致。
    (1)查询普通发票时,请先在“发票代码”栏输入普通发票右上角的12位发票代码,然后在“发票号码”栏输入8位发票号码:即按发票右上角的8位发票号码输入。
    (2) 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时,请输入发票左上角10位代码和发票右上角的8位发票号码。
(3)请从发票上查找、确认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。

 
 
录入发票代码、号码

发票代码:
(普票:12位;专票:10位)
发票号码:
8位)
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:
   
注意事项
(1)本查询系统范围仅限于2006年1月1日以来南京市国税局发售的发票(不含印有销货企业名称的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)。
(2)发票查询只能说明该代码、号码的发票是否为税务机关发售过,不能鉴别证明该发票的真伪。如需鉴别,请您携带发票原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
 
  “网上南京国税” 发票查询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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